一、制定的必要性
為進一步推動和規范現代服務業和社會消費品零售領域企業發展壯大,釋放政策紅利,推動全縣的經濟建設、社會建設等各項事業。
二、主要內容
一是強化企業培育
(一)加強項目引進。對投資規模大、稅收貢獻大的服務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領導包聯。對項目引進人嚴格落實各項獎勵措施,對項目引進單位嚴格落實各項考核獎勵辦法。
(二)建立成長型企業培育庫。根據全縣有關企業的成長情況建立企業培育庫,并定期收集整理入庫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定期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鎮區協調解決,為企業發展營造最優的環境。
(三)企業申報入統。對達到入庫標準的企業,安排專人為企業提供指導和服務,幫助企業及時申報獎勵。
二是建立獎勵機制
(一)重點企業獎勵
對年度新增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成長獎勵
1.新建企業獎勵:新建企業是指當年新建投產、達到入庫標準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2.新增成長企業獎勵:對原有企業經培育達到入庫標準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三)對保持在庫的企業獎勵
從2021年起,對連續保持在庫企業,經審核,每年獎勵1萬元。對退庫企業,取消當年獎勵。
(四)對企業持續發展獎勵
從2021年起,對在庫企業(不含列統后指標下降不達標的企業)營業收入保持增長的,根據企業規模和增長幅度給予獎勵。
三、意義
服務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發展服務業,是促進我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